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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秘密司法鉴定三大常见问题

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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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都知道,商业秘密具有价值性、秘密性与保密性,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,正是鉴于商业秘密的这三个特性,多数侵犯那商业秘密案件才需要进行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程序。道理很简单,权利人必须要证明自身主张的商业信息为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,而司法鉴定则是最权威可靠的。在确认所主张的商业信息后,就能进入下一步侵犯商业秘密维权程序了。

在进行商业秘密司法鉴定时,大家务必要注意以下几点。
 
司法鉴定

1、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类型

 
正如前述的一样,商业秘密具有显著的秘密性,即除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及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高管、核心员工之外,其他人无法从百度、今日头条、知乎、阿里巴巴等公知渠道所获悉。那么,在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的商业秘密司法鉴定就有两种类型:

1-1、秘密性鉴定,又叫非公知性鉴定,一般由商业秘密权利人向相关的司法鉴定部门申请鉴定,其目的是鉴定权利人主张的商业信息为合法商业秘密。

1-2、同一性鉴定,即侵权人所使用的商业秘密,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完全相同或实则相同。相同,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;不相同,则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。

2、商业秘密司法鉴定费用谁支付?

虽然大多数侵犯商业秘密案件需要做司法鉴定,但也有部分案件原告和被告都没有进行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。这种情况下,法院要求做司法鉴定的,双方协商鉴定费用,协商不妥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由哪一方支付鉴定费用。另外,如果是其中一方主动申请做商业秘密司法鉴定的,费用由该方支付。
 
3、鉴定材料的准确性

商业秘密司法鉴定报告的权威性以及准确性,由申请人提供的鉴定材料决定,所提交的材料越准确,其鉴定的意见就越准确。比如像一些设计独家配方或者技术工艺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,申请人一定要把配方的材料准备完整,才好做进一步权威的鉴定。而这方面,最好还是委托专业的商业秘密律师代理进行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冒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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